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城市国有蔬菜供应网络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8-8-9 14:29:49 标签: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和完善城市国有蔬菜供应网络意见的通知,请转发给您(北京市政府办公厅第41号{ 1996 }),以支持城市国有VE的设立。可获得供应网络,增强政府调控蔬菜市场的能力,以下补充通知如下:

  一是从事批发零售市场的市、区蔬菜配送中心和国有蔬菜零售企业,以及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经营的国有蔬菜零售企业,以及原核算单位所在地。位于同一地点的,可以由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二。市、区蔬菜配送中心、国有蔬菜零售企业、批发蔬菜零售市场、国有蔬菜零售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营盈亏。LES经营零售业,全部纳入市场市场的税收征管中,批发市场3%的征收率免征(免征征收);零售市场按7%的征收率征收税款。6%增值税和1%的个人所得税。

  三,各区、县国家税务局要加强调查研究,掌握运行情况,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反馈情况,积极支持市政府确保顺利进行。国有蔬菜供应网络的建设。

  市商业委员会关于建立和完善国有蔬菜供应网络的意见已得到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您执行。

  自本市蔬菜经营开放以来,随着生产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吸引外来商品的市场机制,形成了多渠道、大流通的经济成分格局。蔬菜淡季的差异明显缩小,基本篮子的供应基本得到保障,但由于国有商业蔬菜管理效率低,历史负担沉重,负担沉重,业务网点萎缩。市场价格大幅度波动,群众反映强烈,为了进一步缩小经营环节,规范市场,使国有企业参与流通和竞争,增强政府调控蔬菜的能力。建立国有蔬菜配送中心,实行国有蔬菜零售网点的定点管理,必须根据国有蔬菜零售网点的指导精神和具体要求,建立国有蔬菜供应网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市长对蔬菜篮子责任制的建议,结合城市实际情况,对建立和完善城市国有企业的具体意见如下通过与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联合研究,提出了可获得的供电网络。

  充分利用城市蔬菜公司现有的仓储设施、运输设备和供应渠道的优势,建立了市级蔬菜配送中心,主要任务是与蔬菜资源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城市和外埠的货源基地,掌握货源,调整盈余和短缺,抑制蔬菜价格,服务于各地区蔬菜配送中心,实行蔬菜加工配送等,承担调节米的任务。并协调各地区蔬菜配送中心的工作。

  在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宣武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副食品和蔬菜公司现有批发设施的基础上,建立了8个区域性蔬菜配送中心。负责大中型食品店、大中型食品市场、订购餐厅、超市、连锁店等,组织、供应和加工货源,并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HIP与蔬菜产区通过合同订货方式,积极进入批发市场参与运作;承担由市蔬菜和蔬菜企业委托的任务和市级蔬菜配送中心。

  市、区蔬菜配送中心要切实加强蔬菜源的管理,建立相对稳定的货源,保证指定蔬菜店管理所需的蔬菜数量和品种。批发市场管理日趋激烈,两级批发商的职能正在逐步落实。

  在城乡结合部,要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合理布局蔬菜市场、蔬菜市场、蔬菜店、超市、连锁店等,确定一批国有蔬菜生产基地。首先,150家至200家副食品店、蔬菜市场、超市和以副食品为主的便利连锁店被列为国有连锁店。国有定点餐厅必须保证一定区域的蔬菜经营,其经营模式可以自行经营,也可以由地区蔬菜配送中心经营,二是建立一批以经营为主的国有订货商店。公路菜品由区域蔬菜配送中心经营,实行统一核算;三是在住宅区新建和改造一批简单的蔬菜店(商业亭子、蔬菜大棚等),作为国有订货店。居民方便,在指定的国有蔬菜店成立后,必须保持相对稳定,未经当地政府批准,不得搬迁、变更或搬迁。

  在城市国有蔬菜供应网络初步形成后,在市、区两级蔬菜配送中心和国有定点蔬菜店,应抓好四个方面:第一,坚持薄利多销人、民、民,做好全市蔬菜供应工作;二是认真落实价格政策,率先实行价格政策。在市场上,指定蔬菜店的零售价略低于零售价。三,蔬菜市场波动时,负责政府委托的监管任务,通过市、区蔬菜配送中心和指定的蔬菜店来抑制市场价格;四要做好假日。铺层工作。

  (1)建立国有蔬菜供应网络,应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和条件,挖掘潜力,市级和区级蔬菜配送中心和定点商店,建立和完善所需资金,主要是自筹资金,市政府给予适当支持。

  1、有必要保持适当的设施,为零售店指定的餐厅提供必要的设施,每个商店在接受后,从该市的财政投入5000元。

  2。城市居民区和购物中心(蔬菜店、蔬菜摊位、蔬菜棚)前的蔬菜店(蔬菜店、菜摊、蔬菜棚)各3万元。

  3年度两级蔬菜配送中心建设。城市和地区应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的原则,在保证功能到位和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投资,市财政投200万元到市蔬菜配送中心。经检验合格,各地区蔬菜配送中心投入40万元。

  (二)在指定的蔬菜卖场中,房屋管理部门的产权应当按照市房地产管理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房租金执行。政府调整工商企业出租公屋租金要求(北京政发2号)(第2号),按本标准进行调整。

  (三)工商行政管理、税收、物价等部门应为市场准入、批发市场城市、批发市场蔬菜配送中心、国有蔬菜零售市场提供便利条件。建立平等竞争的关系,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落实。

  (4)国有蔬菜贸易企业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先征收再退还。

  (五)为设立蔬菜专卖店,在门前放置蔬菜操作蔬菜,经批准后,暂免收取临时占用费和临时建筑费。

  本市国有蔬菜供应网络的建立是首都篮子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加强政府调控市场、稳定蔬菜供应、价格供应等具有重要意义。确保首都稳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狠抓部署,认真落实。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委员会、各区都要有具体责任,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确保全市国有蔬菜供应网络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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